陆知仁从小就知道自己白取了个书生的名字。
他念书不灵光,总逃了学堂上街去玩。
在酒楼食肆穿梭,看面红耳赤的食客喧哗着半真半假的大话,蹲在货郎旁边听他不重样的叫卖。
家里看他不是读书的料,虽坚持过两年,但终是没有拘着他,任他出去找活计、做零工。
陆知仁赚来了钱,不拿去钱庄存着,却去跟人换货料。
有时是绸缎,有时是陈酒,从村头倒腾到郡里,从城东倒腾到城西,有时还去到外县,一天两天地不归家。
等家里反应过来时,陆知仁已经做起了不小的生意,每日进账颇丰。
他不爱圣贤书,唯独对如何赚钱有心得。
生意越做越大,他年仅二十,便成了芦郡这一片最阔绰的商贾之一。
芦郡地处偏远,天子鞭长莫及,卖官鬻爵盛行。
他从村里搬到了最繁华的郡中,靠着如簧巧舌和金银匣子买到了个郡守的位置。
要当官,哪只读书这么一个笨出路。
陆知仁早早地尝到了钱的甜头,不仅让他有了权,有了名,还有无数的女人争相送上门来。
人到中年,他膝下儿女不少,大夫人生了两个